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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Gao Zhe

反诈专门立法,打响电信网络诈骗攻防战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比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数据表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难以有效遏制,急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从2020年10月10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2021年5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断流”专案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到2021年6月“两高一部”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再到2021年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立法、司法、执法齐亮剑,合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飓风行动,持续发力中……

本期聚焦带您走进反电信网络诈骗办案机关,走近反电信网络诈骗执法一线,走到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门立法专家身边,感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如何让我们防不胜防,体会办案民警如何和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展开“抢人”大战,看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门立法专家有哪些“硬招”,守护住百姓的“钱袋子”。

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我们相信,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将成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起点,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反电信诈骗,亮出法治重拳》系列报道之一

反诈专门立法,打响电信网络诈骗攻防战

据不完全统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两万亿人民币,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为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对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出实招、硬招,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迫在眉睫。

“禁而不绝”,电信网络诈骗技术手段不断升级迭代

“你涉嫌洗黑钱,请配合调查……”“您在我行申请的贷款额度已被接受,现需要您按我的指示操作……”“您有包裹投递出现问题,已退回,现联系您为您退款……”当自称是“公检法人员”“银行客服人员”“快递客服人员”打来电话,要求与你“共享屏幕”,并以各种理由“指导”你转账至安全账户时,千万要小心!你面对的,可能是一种诈骗新套路。

骗子的套路千千万,如果你脑海中还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自我警告仅仅定义在“不要给陌生人转账”上,恐怕你现在还没被骗,只能说是“运气好”。

在过去的一年里,就在离你我不远的地方,诈骗分子以“刷单返利”“杀猪盘”“贷款、代办信用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冒充领导、熟人”“虚假购物、服务”“虚假征信”“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网络婚恋、交友”等形式,为你量身定制“诈骗套餐”。只因他们是在事先掌握你我的个人信息后才选择下手,这常常让人防不胜防。

根据国家反诈中心发布的《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手册》,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中,刷单返利、网络贷款、“杀猪盘”、购物退款这四类高发网络诈骗案件占70%以上。骗子们的“幌子”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诈骗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打着投资理财、情感交友、网络购物等“幌子”实施诈骗。传统诈骗手段花样翻新,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出现,各类诈骗手段交织运用,迷惑性强、危害性大。

更可怕的是,骗人的套路不断升级,使用的技术也在更新换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不断变换出新形式,扩大诈骗的危害广度和深度,给防范治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从国际上看,换脸换声诈骗、自动刷单诈骗等一系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型诈骗模式,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痛点难点。

前不久发布的《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显示,“屏幕共享、呼叫转移被滥用”与“制造纠纷掩人耳目、交易诈骗难甄别”“个人信息泄露是源头、公开信息存隐患”“‘安全账户’转账有防备、资金归集难提防”“多平台引流难治理、风控能力有壁垒”“贷款诈骗目标群体聚类、征信修复两头施骗”“事后察觉被骗难、有效救济失时机”“骗光财物不收手、债台高筑难翻身”等,共同构成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的八大新特征。

就拿开启“共享屏幕”来说,实践中相当于为诈骗实施人员进行了“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的同步直播。掌握到私密信息后,对方不费吹灰之力可以轻松地转走你银行卡里的资金。

让人头痛的是,诈骗分子使用的手机卡号和银行账户几乎都是从非法渠道购买来的。而且,大部分诈骗分子是通过境外远程操控诈骗,通过“实名不实人”的“两卡”和警方“躲猫猫”,这为警方的追查打击带来了巨大干扰。

断流行动,斩断伸向人民群众的诈骗“黑手”

从大趋势来看,近十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综合治理和刑事犯罪打击的一种顽疾。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3.9万个,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经统计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单从数据出发,虽然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有所回落,但是总体上仍在高位运行。据了解,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案数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犯罪形态。目前此类犯罪警情已占全部刑事警情的46%,大部分城市超过50%。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有所回落,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增长较快,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越国(边)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

其中,2021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前两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

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公安部贯彻严打高压方针,持续组织开展“长城”“云剑”“断卡”等专项行动。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各地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信息、技术支撑、转账洗钱平台的违法犯罪活动。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依托微信、QQ、游戏账号、交友软件账号等虚拟身份,而这些虚拟身份的账号需要依附于电话卡才能注册,因此批量购买电话卡,制作虚拟身份的黑灰产业链由此产生。2021年,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0余人,缴获手机“黑卡”、物联网卡1800余万张,收缴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3万余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6723万条。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相关犯罪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大部分赴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都以非法越境的形式出境。为从根本上铲除境外针对我国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土壤,截断其“人力”来源,2021年5月起,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断流”专案行动,通过斩链条、断通道,挖“金主”、打“蛇头”,向招募人员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截至2022年2月底,在“断流”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3人以上结伙”非法出境团伙11079个,破获刑事案件57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346名,其中,组织招募者2614名、运送接应者等黑灰产人员2466名、非法出境人员43266名,串并破获电诈案件1495起,挖出境外窝点167个、“金主”80名。

“重拳出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将“有法可依”

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执法司法机关重拳出击的同时,归根结底还需“有法可依”,更具底气。

近年来,针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难点、痛点,相关部门出了不少硬招。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电信诈骗的认定标准作出规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指引》,阐释了电信诈骗的特征;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于上下游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但不可否认的是,仅靠《刑法》第266条及以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不足以满足当前打击“花样百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实践的形势要求。

不过令人振奋的是,2021年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门立法。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所说,制定这部法律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从实践情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够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责任制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现有法律规定总体上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各方面对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需求较为迫切。

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补足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的薄弱环节,形成打击治理合力……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结合防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作出进一步规定,亮点纷呈。

亮点一:推动“两卡”实名更“实人”

一段时间以来,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实名不实人”问题突出,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

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2021年6月,两部门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

“断卡”行动逐渐扫清了实名制的死角,大大挤压了电信诈骗的空间,同时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从根本上遏制住了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态。

取实践之经验,草案规定了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惩戒。

亮点二:建立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逐步进入“深水区”,过往基于单一数据源建立的相关技术防范系统,已不能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治理效果逐步减弱。相关部门与企业、行业组织虽然建立了高效的会商和联动处置机制,但在跨行业、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方面尚不充分,各治理主体的反诈系统仍相对分散,难以对各方数据进行及时的综合分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2021年4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工信部网安局指导下,信息通信行业相关企业单位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防范治理工作,形成了全链条多层次的治理格局。

毫无疑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急需有效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草案提出,国务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亮点三:支持研发反制技术

技术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技术在不断促进防范治理技术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开始被诈骗分子所利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隐患。从实践来看,通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诈骗实施者在精准信息获取、诈骗脚本设计、通信联络诱导、资金支付转移等方面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也为治理电信诈骗带来了新的挑战。

草案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治理改号电话、虚假主叫和涉诈非法设备;加强涉诈App、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产业。

亮点四:“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入法

近年来,公安部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采取了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颇具成效。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亮点五: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为增强隐蔽性,降低风险,大量诈骗团伙越来越倾向于聚集在境外实施诈骗。跨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拦截、追踪和定责必须在国际协同合作的框架下解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国际各方协同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草案提出,国家外交、公安等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快速联络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法亦是“小快灵”“小切口”的生动体现,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条文数量不求太多,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在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3441人提出的28599条意见,还收到不少群众来信。听民声、汇民意,可以说此次立法亦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始终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对于这部法律的孕育诞生,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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