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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产品目录(第四批)》公示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再制造行业管理,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及《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我们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经过现场审核、产品检验与综合技术评定,并经专家评价论证,天津光电久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3大类25种产品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相关要求,拟列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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