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05日,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林芝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林芝市工商系统多举措积极开展农村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专项销毁整治工作。
林芝市工商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芝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依法开展打击农村市场侵权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将上级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工商局,要求执法人员从依法保障农牧区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出发,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农牧区居民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及农牧区经营主体小、散、乱的现状,以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为重点,督促指导商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牧民手中。同时,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和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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